一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13年8月01日。
二、報名資格:
1.大專校院以上畢業或在校最高年級。
2.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或該職類丙級證照,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二年以上。
3.取得申請檢定職類丙級技術士證,並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,或高級中等學校在校最高年級以上學歷。
三、上課日期與時間:113年8月4日至114年1月05日
週六或週日: 時段:08:20~12:20、13:20~17:20(每日8小時)
四、費 用:65,000元含教材、材料、不含技能檢定報名費與便當費。
五、繳費及報名方式:
(一)繳費方式
1.臨櫃繳費:※戶名:吳鳳學校財團法人吳鳳科技大學 ※帳號:680-12-07525-5
(1)各地郵局或銀行匯款。(存款人欄請註明①姓名②班別③電話)
(2)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各地分行。(存款人欄請註明①姓名②班別③電話)
(3)本校推廣教育中心。
2.ATM轉帳:銀行代碼050,帳號680-12-07525-5。(明細表請妥善保存)
(二)報名方式
1.資料繳交:掛號郵寄或親送本校推廣教育中心,準備資料如下。
(1)存款憑條收據影本或匯款單收據影本或ATM轉帳交易明細表影本(正本請自行留存)。
(2)報名表。(3)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。(4)符合報考資格證明文件。(5)一吋照片1張。
2.聯絡方式:本校進修推廣部推廣教育中心05-2267125分機21943 鄭小姐或曾老師0980786119或林老師chengi@wfu.edu.tw,本校推廣教育中心傳真:05-2268234
3.聯絡地址:62153嘉義縣民雄鄉建國路二段117號
六、退費辦法: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第17條規定,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就學者,其退費標準如下:
1.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九成。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、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。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,不予退還。
2.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。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3.學校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七、教學方式:實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