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,並自109年1月1日起生效(109.05.25) 函轉行政院修正「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」第二點、第五點及第八點,並自109年1月1日生效。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第二點、五、八點修正 對照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