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作業:各大樓資源回收點(廁所旁)
- 一般垃圾:不可回收利用之一般廢棄物均屬之,如各辦公室、教室內的筷子、湯匙、吸管、骨頭、擦手紙、使用過之塑膠袋及纖維布類(紙尿布、衛生紙、地毯、抹布)。
- 資源回收垃圾: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資源回收分類方式分類後回收圖示下載(資料來源:嘉義縣環境保護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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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塑膠類:寶特瓶、塑膠(瓶、杯(蓋)、餐盒) 、塑膠製品等。
- 鐵鋁罐:鐵、鋁罐等。
- 紙容器:紙餐具、紙餐盒、鋁箔包等;回收應疊放整齊或壓扁,達到減容目的。
- 廢紙類:已雙面使用之廢紙、包裝紙箱、報紙、廣告紙、書報、雜誌等。
- 廚餘:果殼類、園藝類、殘渣類(如果皮、茶葉渣)、蔬菜類、米食類、麵食類、肉類等。
- 廢玻璃:玻璃瓶,分為透明玻璃、綠色玻璃、褐色玻璃等。
- 廢電池
- 廢日光燈
- 廢金屬
收集作業:本校資源回收場(舊籃球場後方)
- 資源回收點收集之垃圾,由環安中心清潔員於規定時間收集運至資源回收場回收處理。
- 資源回收點之清潔維護,由環安中心指派清潔員負責清潔維護。
- 各單位大量回收物品(紙箱、書籍等),由各單位自行運至資源回收場,環安中心清潔員協助回收處理。
處理作業:
- 各單位使用之單面影印紙,可回收反面重複影印;並於使用後回收處理。
- 資源垃圾及一般垃圾於分類收集後,統一委託處理。
- 各單位拆除、裝修或購買機械設備所產生之大宗廢棄物,由各單位要求承攬商自行帶走處理,不可丟棄於校內,如保麗龍、濾心、塑膠管、木板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