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規劃/organizational planning 本校之通識教育中心於2002年3月成立,致力於推動終身學習理念及全人教育宗旨的通識教育。同年4月,成立通識教育委員會,由校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研發長、學群長、各學群專任教師代表、進修部主任、進修學院主任、通識教育中心主任、語言教學中心主任及校外專家學者組成,負責審議本校通識課程及相關活動。 2013年通識教育中心變更為學術單位,設置中心主任一人,綜理中心事務。為因應研究、規劃、教學及協調需求,中心依據教師專長分為「中國語文」、「外國語文」、「人文藝術」、「社會科學」及「自然科學」五組,每組皆設召集人及若干委員。 2020年3月,通識教育中心隨學校組織變革成為教務處的行政執行單位,同時恢復通識教育委員會,負責規劃、審查通識教育課程、審議教師及課程相關法規,以及其他通識教育活動。 委員會下分中文(華語)、英文、人文與美學、商業與生活、法治與科學、體育等六通識領域。 2024年2月,通識教育中心再次調整,回歸一級教學單位。目前中心配置一位主任,主持中心的整體運作,負責制定通識教育的政策和方針,並推動通識課程的發展;一名英檢行政教師,處理和協調與英檢相關的事務,以及一名約聘行政人員,提供行政支援,協助處理學生的相關事務和管理中心的資源。 中心及各小組/委員會職掌 ▲教師評審委員會 (一)有關教師之新聘、改聘、續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解聘、留職停薪、帶職帶薪、延長服務、資遣等事項。(二)有關教師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、升等、學術論著等事項。(三)有關教授休假研究及教師出國講學研究、國內外進修等事項。(四)有關教師之重大獎懲等事項。(五)其他依法令應行評審事項。 ▲教師評審小組 (一)有關教師之新聘、改聘、續聘、停聘、不續聘、解聘、留職停薪、帶職帶薪、延長服務、資遣等事項。(二)有關教師之教學、研究、服務、輔導、升等、學術論著等事項。(三)有關教授休假研究及教師出國講學研究、國內外進修等事項。(四)有關教師之重大獎懲等事項。(五)其他依法令應行評審事項。 ▲課程委員會 (一)規劃、審查本校通識教育課程。(二)審議各系開設之通識教育科目(三)承通識教育委員會之授權,審議其他與課程有關事宜。 ▲課程審查小組 (一)規劃、審查本校通識教育課程。(二)審議各系開設之通識教育科目。(三)承通識教育委員會之授權,審議其他與課程有關事宜。 點擊這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