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智財權推動情形 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推動委員會設置要點委員會成員:本委員會由校長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、研發長、圖資長、主任秘書、進修推廣部主任、進修學院校務主任、華語文中心中心主任、各學院院長、具法律專長教師及三部學生代表共同組成之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主任秘書擔任執行秘書;另將視需要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會議。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推動委員會議紀錄諮詢窗口:本校法律專長教師_吳震能老師本校法律顧問_黃旭田律師諮詢方式:‧本校【智財權法律諮詢信箱】本校【智財權檢舉信箱】本校「智慧財產權宣導-自我權益保障篇」-宣導活動本活動依教育部臺教技(三)字第10903599610號函辦理。為提升本校教職員工智慧財產權自我權益保障概念,特以預錄方式進行宣導;歡迎登入本校【數位學習網】瀏覽本校【校園網路管理】本校【宣導專區】學生違反智財權相關法令之懲處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第七條第11項、第八條第15、16項、第九條第9、14項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