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會議 會議成員 本會成員由校長、副校長、各一級行政主管、院長、通識教育中心中心主任及校長指定之人員組織之,校長為主席。另不定期召開擴大行政會議,其成員除上列人員外,並包括系(科)、所、學程主任,討論本校重要行政事項。 討論事項 (一)校務會議決議案之執行事項。(二)有關全校性工作計畫之審議及推動事項。(三)有關校務發展及預算分配與執行事項。(四)有關全校性一般章則之審議事項。(五)校長交議事項。(六)其他有關行政事項